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02 11:43:00    45871 次浏览
农产品精深加工是在粗加工、初加工基础上,将其营养成分、功能成分、活性物质和副产物等进行再次加工,实现精加工、深加工等多次增值的加工过程,是延长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构建利益链的关键环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力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党中央提出的“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要求和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现就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优化产业结构
统筹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初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与专用原料生产、仓储物流(含冷链物流)、市场消费等上下游产业有机衔接,与营养健康、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和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有机结合、深度融合。
二、加快布局调整
农产品精深加工产能要向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布局,推动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要向大中城市郊区、加工园区、产业集聚区和物流节点发展,实现节能减排和节本降耗,提高精深加工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加快形成品种专用、生产定制、产销对路的精深加工引领生产发展的新模式。
三、积极培育精深加工企业
把培育精深加工企业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支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延伸,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这两端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加工转化增值能力,促进加工企业由小到大、加工层次由粗(初)到精(深)、加工业态由少到多、加工布局由散到聚。引导加工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和农民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扶持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地分享精深加工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四、提升技术装备水平
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研发机构和生产创制企业,推动高等学校设立农产品加工装备相关专业,提升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能力。建立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技术装备目录,支持和鼓励企业和单位攻破关键核心技术。
五、加强人才培养
组织实施好全国农产品加工业人才培训行动。逐步建立涉农专业毕业生到农业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习的培养制度,缓解毕业生实践能力不足和企业用工难等问题。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加强对相关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围绕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等关键环节,等设施设备纳入支持范围。落实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政策。
七、强化金融服务
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企业状况和市场定位等因素,加大对重点精深加工企业、综合利用加工短缺产能和重要特色农产品原料收购的信贷支持力度,合理提高授信额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周转使用,满足企业对差异化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
八、落实用地政策
各地应细化用地用途分类,增加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仓储流通设施用地规划空间。市、县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加强在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用地落实方面的沟通协作,切实做好用地保障。
九、建立工作机制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履行规划、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能,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统计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