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和保护范围
♦ 实用新型专利定义——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
♦ 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二、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
♦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1、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 因此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主题只能是产品,而且是具有一定形状、空间构造的产品。没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如一种化工产品、药品配方,以及方法、用途创新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必须附有表明该产品形状、构造的附图。
三、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
♦ 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 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 复合层可以认为是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四、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及时间
申请——受理——初审——授权公告——领证
(至取得专利证书约6-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