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资金
项目类别: 资金类 申报时间: 每年 6-9 月份 公示时间: 申报后 3-4 月内
政策优惠:
每年申报批次为 1-2 批,预计 6-9 月申报,申报后 2-3 月内出结果。每个孵化专项项目由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根据评分标准给予创业初期的企业 5-50 万元(5、10、20、30、40、50)的启动资金扶持。同时对符合房租补贴要求的公司,给予 200 平方米以内、单价不超过 40 元/平方米·月的三年房租补贴(注:2018 年房租补贴申报针对企业 2017 年 7 月至 12 月的房租给予补贴)。
政策要求申报条件:
1. 政策要求申报条件: 在成都高新区依法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的科技型企业;
2. 有依托的科技创业项目;
3. 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 30 万元人民币,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不低于 30%。项目申报时,公司成立时间在近 3 年内可申请创业孵化启动资金资助,成立时间近 4 年内可申请房租补贴,迁入企业成立时间以工商税务关系迁入高新区的时间为准;
4. 已获得创业孵化专项资金(启动资金)支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启动资金资助,但可申请房租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租金实际价格。